18日,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不少關注的“女子寫淫穢小說獲刑10年半”的案子開始了二審。
然而,在法庭已經全程公開庭審錄像的情況下,網絡上仍然出現了令人詫異的一幕……
對于不熟悉這個案件的朋友,耿直哥建議大家先移步這里:
女子寫淫穢小說賣錢被判入獄10年,對還是錯?
簡單總結一下這個案子的案情就是,一個筆名為“天一”的女子,因為把自己撰寫的多部內容極度淫穢的小說私自出版成書并通過網絡售賣,結果被人舉報后被警方逮捕,并因15萬的涉案金額和7000多本涉案書籍,構成了“販賣制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于是一審獲刑10年半。
▲圖為其中一部講述17歲男學生強奸男老師還讓老師當性奴的淫穢小說
此案也很快引起了輿論的關注和爭議。其核心點是我國法律對于天一所犯罪行的量刑標準是20年前制定的。而在過去20年里社會已經發生了較大的改變,尤其是犯罪的金額方面。因此不少網友以及一些法律專家認為10年半的刑期有些過重,并認為相關司法解釋應通過此案進行及時的更新。
還有很小一部分人則認為天一有寫淫穢小說并賣給他們看的,并表示很多西方國家都不這么干,更有人說天一不堪入目的淫穢小說是“性啟蒙”書籍,中國封殺這書是在開“歷史倒車”。
在這樣的爭議之下,18日安徽省蕪湖縣法院開庭對此案進行了二審。二審的主要內容是天一等四名被告認為一審量刑過重,提出上訴。其他三名被告還包括給她印書的印刷廠負責人、給她書籍排版的一名女子,以及給她的書提供網上售賣平臺的網店負責人。
這次庭審的一個最大亮點是,蕪湖縣法院對這起爭議判決選擇了完全對公眾公開——即通過法庭的視頻設備全程錄制并公開了總共2個多小時的庭審全過程。這一司法公開的做法也令很多關注此案的網民直接以及直觀地了解到此案中的很多爭議細節,以及控辯雙方的論點論據。
庭審現場
那么從這2個多小時的庭審來看,本案中最焦點人物“天一”并沒有否認自己的犯罪事實,承認了出版淫穢書刊是違法犯罪行為。她和她家屬請來的辯護律師提出主要的論點是此案量刑過重,其主要論據是“天一”的涉案金額并沒有到達15萬的“情節特別門檻”,因為沒有扣除出書的成本,同時“天一”私自出版的淫穢書籍并不是檢方指控的7000冊,因為7000冊缺乏證據支撐,天一自己也記不清楚,實際上能認定的應該是4000多本,因此同樣夠不上“情節特別嚴重”的門檻。另外,辯方還認為檢方對于“天一的書籍屬于淫穢出版物”的鑒定存在程序上的問題,并認為天一舉報印刷廠有“立功”的表現,以及不能用20年前的司法解釋去簡單地裁定今天的案子。
庭審現場
檢方也拿出他們的論據進行了回應,其重點是7000冊的數量是來自三個渠道,除了辯方說的4944多冊,還有另一家淘寶店對外銷售的1326多冊,再加上從天一那里現場扣押的398多冊,共計近7000冊。所以數量沒有問題,量刑因此也沒問題。
同時檢方認為天一供出印刷廠是法定義務,不屬于立功;而在沒有新司法解釋出臺的情況下,法庭按照20年前的現行司法解釋判案是沒問題的。但檢方也承認他們的淫穢出版物鑒定書存在瑕疵,主要是沒有讓鑒定人員簽字。因此檢方的建議是此案發回重審。
庭審現場
最后,法官表示此案相關證據還要進一步核實,因此未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對于這場庭審的感受是,庭審很公平,雙方互有攻守,也都找到了對方存在問題的地方展開辯論,因此法庭將如何裁決應該交給法官依法去判定,媒體不應該再在控辯雙方之間選邊站,甚至為了迎合某種可以帶來流量的情緒就歪曲庭審內容,干涉司法。
當然網絡上的爭議并沒有因為庭審的結束而結束。無條件支持天一的人和認為檢方更有道理的人群,都在從各自的角度解讀著此案,這也是輿論關心法治和法律一種正常體現。
可有一件令人感到非常詫異的事情,我卻不得不曝光給各位:那就是面對這么直觀清晰的庭審視頻,網絡上居然有人還在赤裸裸地斷章取義法官的言論,想以此在網上炒作不滿和恐慌情緒。
大家可以自己先感受這個言論:
網絡言論
原來,在二審的庭審中,辯方為了證明天一等人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不大,便宣稱天一等人出版的小說屬于“同人志”,而北京上海等地每年都有不少這樣的“同人展”,這些展會也從未被視為違法,所以出版天一的小說也不是犯罪。
但由于法官并不了解啥叫“同人展”,于是對此進行了詢問,之后辯方便介紹說“同人展”就是動漫展。
可法官這再平常不過的一問,卻極為荒誕地被上圖中這位“微博作家”視作政府要“消滅”“同性戀”和“耽美文”(一種描述同性戀愛情的文學)的證據。她的邏輯是:因為法官問了->所以說明法官關心->所以說明政府下一步就會消滅這些群體和圈子。
她的這番煽動也立刻產生了效果。她的帖子獲得了數千條轉發,評論里也是一副大型“受迫害妄想”的場景:
網絡言論
不僅如此,這些人還刻意抹去了一個庭審中的事實——恰恰是檢方在庭審中解釋說天一出版的淫穢出版物和合法的“同人展”、“同人志”根本不是一回事,恰恰是檢方在努力解除天一的違法出版物和“同人展”、“同人志”這兩者間錯誤的捆綁。
庭審現場
所以,一些看了庭審全過程的網友便對這位歪曲事實的“微博作家”提出了質問??纱巳朔从纸妻q了起來:“我哪個字說法官針對同性戀了?”
▲圖為網友的質問和該微博作家的狡辯
▲圖為該微博作家此前歪曲法官言論捏造恐慌言論的原話
更惡心的是,當更多看了完整庭審視頻的網友都在對這個微博作家的言論提出質問時,她又干脆“破罐破摔”,承認自己的意思就是在營造“下一個就是你”的恐慌情緒。
評論
不過,她這么做在我看來倒并不奇怪。自天一案在網上引起關注以來,除了多數關心量刑問題的網民,也一直有一批堅持認為寫淫穢小說出版賣錢是一種“自由”的人,在不斷圍繞此案“偷換概念”。
他們把天一的“淫穢出版物”錯誤地與“耽美文學”劃上等號,并不斷把我國對于“淫穢出版物”的打擊蓄意歪曲成是在“打擊耽美文學”甚至是“打擊同性戀”,好“綁架”受眾更廣泛的耽美文學和同性戀群體,去挑動他們對抗司法部門和國家體制,從而逼迫國家廢除“對淫穢物品堅決說‘不’”的法律和政策。
一些門戶網站和自媒體也在迎合這種炒作,畢竟這能給他們帶來熱度和流量。而《紐約時報》等西方媒體也在積極地把此案歪曲成是中國在打擊同性戀和創作自由,以迎合他們的讀者。
《紐約時報》相關報道
但多虧這次二審全程庭審視頻的公布,讓這些很愛通過歪曲事實和斷章取義在網上炒作恐慌與對立情緒的人,失去了利用信息不對稱而煽動網民的空間,反而是他們的嘴臉正逐漸被網絡上更多中立的吃瓜群眾識破,不少來自耽美文學和同性戀圈子的網友也在自發抵制這些人,要求他們不要代表自己。
就連天一本人都十分清楚地認識到她的行為屬于違法犯罪,她和辯護人所爭取的只是輕判,并沒有被網絡上這些別有用心的人所綁架。
希望關注此案的各位都擦亮眼睛,讓此案的關注點始終不要超出法律和法治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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